西安高职院校招生简章官网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5
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西安高职院校招生简章官网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登陆了平台地址
- 2、2022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3、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登陆了平台地址
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登陆了平台地址:根据陕西省招办安排,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考试3月11日开始报名。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被录取的考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的新生完全相同。未来在学历层次的提升上,同样也有着较宽的途径。
报名:每人最多可申报16所学校
记者了解到,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16所高职教育院校。据了解,对于考生来讲,选择面还是比较宽的,招生院校包括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两大类。在专业的选择上,涉及文、理、工、管,以及目前就业面较宽的热门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长杜小成说,对于高中学习成绩中偏下,或者预估高考成绩在三本线下的考生,参加分类招生考试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按照政策,考生可以报考多所高职院校,最后选择一所报到注册。对高考前已被高职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仍然可以参加高考。对于这部分学生来讲,多了一次高考的机会。
前景:高职生未来学历提升途径多
高职生在未来的学历提升上,会不会遇到什么障碍?据记者了解,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高职生在未来学历提升中,途径还是比较多。比如考研、专升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专升本。对于高职生来讲,目前最便捷的学历提升方式就是“专升本”,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对接”。按照陕西目前规定,符合条件的高职生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生),均可以在每年三月左右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近年来,高职生在“专升本”考试中,大多数都如愿以偿,考入心仪的高校并选到合适的专业。
考研。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考研,但有限制条件(应届专科毕业生不能直接考研)。西工大研招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两年(从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应届专科毕业生不能直接报考。
成人高考。对于一些毕业后需要立刻就业的高职生,成人高考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只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报考、参加考试,被录取后的学习时间也相对比较灵活,加之学习费用不高,对于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当然,考生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全日制脱产学习、函授学习或业余学习。自学考试同样也有着比较灵活的学习方式,只要考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考完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合格,都可以拿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文凭。
此外,网络教育也是高职生学历提升的途径之一。陕师大远程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说,网络教育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开展网络教育的高校自主择优录取。大多数学校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招生,凡正式录取修满规定的学分者,由高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需参加全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毕业文凭。
提醒:考生根据情况合理选择
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机不可失!西安欧亚学院招办负责人提醒,分类招考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部分考生减轻了升学压力,提供更多就学的机会,也让想上高职的考生多了一些选择。综合评价考试作为高职录取的又一种形式,考生需要把握机会。如果放弃普通高考前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机会,等参加高考后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期待的高职和优势专业时,很可能因学校和专业满额而失去机会。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慎重选择。
2022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陕西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 工作 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标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 毕业 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学院网址: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百所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 一流专业 ”建设单位、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 体育 部、培训部等11个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3个、成人教育专业35个。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协调创新中心1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实验实训室126个,校外实训基地183个, 大学生 创新 创业 教育中心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为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 高考 ”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招生如出现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 志愿 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并积极采取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生?年—38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绿色通道。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 校招 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 陕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四条?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城市建设功能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了“专业和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 实习 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学院下设下设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七个 二级 学院,开设30个专业。学校地处西安南郊大学园区,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东大温泉大道002号,邮编:710114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029-89026666
传真:029-89029808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 就业 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下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 志愿 的省份,按 高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三条?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我校严格按照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学院在每年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一般困难??2800元/·年
特殊困难??3800元/·年
第十六条?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与生源省份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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